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我省技工院校教研教改、课程改革和师资培养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全面提升我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全省技工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工作。
申报范围:全省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教研室从事技工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人员。申报内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关于技工院校管理、教学培训、教研教改等相关方面的论文、教学方案设计和已经结题的科研课题三类成果。已经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或省级教科研院所、省级协会及以上级别评优奖励的成果,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申报要求:一是成果要求。需充分体现原创性、创新性、实用性和真实性,报送成果材料要求规范、简明、完整(详见附件1)。参评成果以院校(机构)为单位组织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二是数量要求。每人参评成果数量限报2种类别,其中每个类别作为第一作者限报1项,作为参与者限报1项;论文类成果由多个作者共同撰写的,只列前3名;课题类成果只列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核心成员,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三是教学方案设计要求。各单位推荐报送的教学方案设计类成果中一体化教学方案设计占比不低于50%。
申报流程:个人申请、院校初审、推荐上报,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5日。9月,评选结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通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