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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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司法释明促履行 “先立后调”解纠纷

“李法官,钱已经到账了,感谢法院帮我们要回了拖欠两年之久的钱款。通过线上调解,还避免了我们来回奔波,效率太高了。”

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释明中心高效化解一起涉外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释明中心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此前,原告某公司为被告提供测试服务,但在支付尾款环节被告却因资金困难拒绝支付,经原告长达两年的催要,被告始终拖欠不给,原告无奈诉至长春中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先立后调”的指示精神,立案庭在受理案件后迅速启动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司法释明中心全流程司法释明工作效能,安排由退休老法官担任的调解员开展调解。

调解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案件详情。原告表示,公司属于涉外性质,人员不在本地,来院诉讼较为不便。被告则称公司近两年人员变动较大,无人知晓该笔欠款事项。调解员决定采取线上调解方式,组织双方逐一核实证据,并进行释法明理,详细说明在合同履行中应尽的权利义务,引导双方理性协商。在调解员的不断沟通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承认欠付尾款事实并一次性履行。这场长达两年之久的“尾款拉锯战”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司法释明是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长春中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积极开展司法释明工作,不断探索司法释明新举措,推动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力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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