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各类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为全面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省法院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源头性毒品犯罪、具有严重情节以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严惩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将走私、制造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对于依法应当判处重刑或死刑的,坚决判处重刑或死刑。注重加大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力度,依法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确保彻底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的经济能力。
2024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05件,依法惩处毒品犯罪分子478人。审理的被告人杨某义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毒品高达7000余克,并且大量毒品跨省扩散、流入社会,经依法审理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杨某义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杨某义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针对当前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快速发展的毒品犯罪新形势,持续深化打击新型毒品犯罪行动,严厉打击利用新型毒品镇静、麻醉等功效实施的犯罪活动。2024年,全省法院共审理涉滥用含有麻精药品复方制剂和“笑气”、丁烷等成瘾性物质案件65件106人,审理因上述物质滥用引发的其他犯罪5件5人。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