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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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长春中院民四庭赴二道法院

开展民事审判业务指导交流

为持续强化业务交流,统一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切实提升审判质效,6月12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房红、副庭长白业春等一行七人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开展民事审判业务交流研讨,进行对下指导与答疑解惑。二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洪涛,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守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孟祥静、翟君以及民事审判业务部门、审管办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张守风首先详细介绍了二道法院民事审判队伍的整体建设情况、近年来案件受理的基本态势以及核心审判质效指标运行状况。

房红进一步阐述此次对下业务指导的核心目的,旨在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交流机制,聚焦司法实践中合同类纠纷案件的突出疑难问题,通过条线指导,促进两级法院在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上形成共识,有效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随后,中院民四庭法官蒋锐结合审判实践,系统梳理分析二道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改进方向。在程序方面,他着重指出需注意送达规范性;在实体审理方面,强调准确适用法律和严格认定事实的重要性,例如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要件审查、反诉的正确处理以及合同相对方认定等关键点。同时,他也指出,裁判文书撰写应结合个案特点,围绕庭审已确认事实进行逻辑清晰的表述。

白业春针对法官干警会前集中提交的疑难复杂问题,逐一进行深入细致解答。结合审判经验和典型案例,重点阐释了非法请托类委托合同纠纷的处理、不法之债的认定、合同违约金调整原则等审判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讲解紧扣审判实践,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对相关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尺度把握和法律适用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为法官审理同类案件提供更加明确思路。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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