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本应守望相助、和睦相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因装修施工时装修噪声、房屋结构变动、防水处理不当等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屡见不鲜,不仅影响邻里关系和谐,还对双方生活造成诸多困扰。近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就调解了一起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
牛某与吴某为楼上楼下住户,吴某在室内装修时对房屋格局进行改造,将入户门房梁削减的同时也对承重墙进行部分拆除。牛某因担心承重墙拆改会影响整栋楼的使用安全,故将楼下房主吴某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5万元。经调查发现,吴某早已将案涉房屋出卖给案外人李某,但并未更名过户,案外人李某又将购买的房屋重新装修出卖给了案外人于某。考虑到吴某确实不是实施拆改行为的侵权人,该案如果草率下判非但牛某的问题没有解决,还会引发新的诉讼。
经过深思熟虑,办案法官决定先从情理角度入手,再与案外人李某进行沟通,力争通过调解方式将矛盾彻底化解。法官一方面与牛某交流,设身处地从原告的境遇出发,理解其心情,得到原告认可后,再言明根据庭审的情况,其诉请吴某承担责任得到支持的可能不大。且关于墙上的裂缝等损失,需要启动鉴定程序来确定拆改和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但是启动鉴定无论是诉讼成本还是经济成本,必然消耗极大。另一方面,法官同李某沟通,按照现有证据,李某为实际实施拆改行为的侵权人,必然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最终,牛某与案外人李某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得以彻底解决。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