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不仅帮我拿到了孩子的抚养费,还让孩子父亲明白了责任的重要性。”申请人李某在赠送锦旗时感慨道。被申请人张某亦表示:“今后一定主动履行抚养义务,共同守护孩子成长。”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既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温度。
2013年,原告李某(女)与被告张某(男)因感情破裂,在孩子出生一年后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由母亲李某抚养,父亲张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然而,离婚后张某未履行支付义务,经多次协商未果,李某于2025年向二道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补付2013年以来的抚养费,并要求张某继续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判决生效后,因张某仍拒不履行,李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初期,张某态度较为抗拒,以“经济困难”为由推脱责任,甚至拒绝配合法院调查。执行法官徐峰、干警张强秉持“刚柔并济”理念,一方面依法查封张某名下房产,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多次约谈张某,从亲情伦理、法律责任角度释法明理,强调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并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单亲母亲独自养育幼儿的艰辛。经过耐心沟通,张某逐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提出配合处置房产以履行义务。
为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对当事人生活的负面影响,法院创新采用“当事人自主处置+执行全程监督”模式,由李某、张某共同协商选定买受人,自行处置被查封房产。执行法官全程监督流程,确保房产处置公开透明、价款分配合法合理。最终,房屋顺利变现,李某如期收到全部执行款项,案件圆满执结。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