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司法拘留后,申请执行人表示感谢的同时被执行人也要感谢法官,这是什么情况?是什么促成了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一切还得从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说起……
本案源于赵某与银行的金融借款纠纷,因被执行人赵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龙井市人民法院对赵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向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消费令。
年关刚过,被执行人顶着料峭的寒风来到法院,希望法官能够将每月的生活费额度适度调高。
“法官,我也实在是没有办法,女儿今年在上大三,目前的生活费不够日常开销,您看能不能稍微的提高一些。”
“我也理解您的难处,孩子上大学确实支出比较大,您的女儿现在是大三是么,现在是在哪所大学呢?”
“北京XX学校。” 语毕,执行法官立即察觉到了蹊跷之处,由于之前该学校因其建筑风格和私立性质在网上较为“出圈”,执行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赵某有可能违反了限制消费令。随后,执行法官在将赵某劝导回家后,立即在网络上搜索并拨打了该学校的咨询电话,沟通了解到,就读该校的学生每年的费用不低于10万元,赵某供养女儿上高收费私立学校的行为明显违反了限制消费令。
明确情况后,执行法官与赵某进行了电话沟通。翌日,赵某主动到院接受处罚。
“法官我知道错了,当时银行申请执行时我女儿已经快到大三了,我想着女儿马上就大学最后一年了,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和您主动说,学费是从亲戚朋友各处借来的,未来我一定会积极还钱。”
其女儿也表示自己愿意勤工俭学,完成学业后,帮助妈妈积极还款。考虑到赵某有主动承认错误接受处罚的表现,且赵某女儿处于大学最后一年,若此时向学校发出禁止令,其学业难以完成,人生发展也必然受到影响。因此,执行法官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决定暂不将赵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向学校发出禁止令。
但宽容并不是放纵,执行法官对赵某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作出了司法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并告知赵某如若后续仍拒不还款,将与前行为一并处罚。赵某在听到处罚决定后含泪感谢了龙井市人民法院与申请执行人。
“法律不悖人情,执行亦有温度。坚持法律刚性,注重柔性司法,刚柔并济,才能让公平正义以更可感、更可持续的方式实现。”执行法官感慨地说道。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