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抚养费案件的执行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为未成年人权益撑起了坚实的“保护伞”。
李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女。女儿出生后不久,两人因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约定李某每月向张某支付抚养费1500元。然而,自2024年起,李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为此,张某向宽城法院申请执行拖欠的抚养费,共计12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张某目前居住在当地,因女儿年幼需要全天照顾,她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为尽快保障张某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通过微信与远在河北的李某取得联系,从孩子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劝说他及时支付抚养费,并严肃告知其失责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的耐心劝导,李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一次性支付了拖欠的全部抚养费,解了张某的燃眉之急,并书面承诺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
案件执结后,执行法官对李某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李某虚心接受,并表示今后将切实承担起抚养义务。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