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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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背包客”变身“换汇黄牛”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刑事庭近日审结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为赚取“快钱”,多次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往返澳门,贩卖港币,最终“淘金梦”碎获刑。

表面是"说走就走"的旅行达人,实为跨境换汇“黄牛”。被告人张某户籍在吉林省,但在两年间17次以旅游名义骗领港澳签注,实则携带大量港币穿梭澳门赌场从事非法外汇交易。经二道法院审理查明,张某通过伪造行程单、虚构旅游事由等手段违规获取签注,在赌场等场所与赌客进行现金交易,形成跨境“资金暗道”,非法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

“这不是商业智慧,而是法律雷区!”主审法官当庭指出。“张某的行为已突破法律红线,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道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张某当庭声泪俱下,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缴纳罚金及非法所得。

法官提醒:我国对出入境管理及外汇经营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虚假事由骗领证件,非法跨境从事经营活动,不仅破坏边境管理秩序,还可能衍生洗钱、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

要如实申报出入境真实目的,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换汇,若发现可疑跨境资金线索及时举报。同时要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切莫非法出入国(边)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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