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姚筱玲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赔偿款6000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被告系上下楼邻居关系,原告王某居住在二楼,被告张某住在三楼。2024年10月4日,原告房屋及房屋内设施设备因被告家中暖气漏水导致损坏,原告第一时间联系被告,要求停止损害,并要求被告抵达现场查看,抓紧形成解决方案。后双方自行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避免矛盾激化,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案情从邻里关系的重要性、法律责任的承担以及赔偿金额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剖析讲解。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张某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王某6000元的财产损失并当庭给付,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邻里纠纷无小事,既关系着邻里和睦,又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二道法院将始终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注重发挥调解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实现法理与情理相统一,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