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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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龙井市人民法院解决群众烦“薪”事

临近年末,落实和保障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是当前一项重要且紧迫的民生大事,龙井市人民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在调解端发力,未雨绸缪,将一起欠薪纠纷化解在萌芽,及时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4年年末,龙井市法院立案庭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他既不是来立案,也不是来信访,只是在立案大厅默默地一坐一整天,反反复复好几天。经工作人员耐心询问后,王大爷这才说出了自己的难处。原来,王大爷是龙井市的一名“包工头”,因为其精湛的木工手艺,得到了施工单位的认可,常年组织工人为施工现场提供劳务。一次,王大爷带领工人们为龙井市某公司进行了施工,但该公司负责人却以全部工期尚未结束,工程整体还没有经过验收为由拒绝了为王大爷等人先行支付工资。然而,年末将至,工人们都要回老家过年,担心年前拿不到工资,希望王大爷能对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王大爷左右为难,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解决,但又不知道应该找谁,就来到了法院,但又不知道应该怎么做,这才发生了到法院一坐一天的情况。

在详细了解了案件前因后果以后,立案庭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到法院了解情况。经询问,正如王大爷所说,因为该公司还没有经过整体验收,所以无法事先对工人工资进行结算。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从保护农民工弱势群体角度出发,先就双方的劳务关系以及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对该负责人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建议其尽快筹集资金,优先给付农民工工资,随后,又对王大爷及其工友进行开导,希望他们能给该公司宽限些时间,并同意该公司能以分期支付的方式清偿所欠付的工资。

最终,该公司与工人们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先支付一半工资款项,余款在春节前一次性支付完毕,保证所有工人都能安心过年,王大爷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

年终岁尾,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关乎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龙井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以保障农民工群体能尽快拿到劳动报酬,顺心、舒心、安心地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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