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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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长春市二道区法院

依法审结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近年来,随着保健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食用保健品调节身体机能,但有些不法分子为了利益,售卖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保健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日,长春市二道区法院刑事庭负责人王迪逊依法审结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于2023年2月向辖区内某保健品店下达“诚信经营、尚德守法”告知单,经营者本人签字捺印。2023年年末,被告人明知所售卖的“X药”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西地那非”,仍然以每片80元的价格售卖4片“X药”给他人,获利320元。抓获时,公安机关在其店内搜查并扣押黑色片剂8个,黑黄片剂13个,蓝色片剂20个,白色片剂22片,黄色片剂59个。经长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检材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二道区检察院以被告人犯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二道法院经开庭审理,并结合在案证据,认为被告人明知该保健品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的,即为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仍予以销售牟利,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什么是“西地那非”?

西地那非最初的研发目的在于舒张心血管,现广泛用于性功能障碍等疾病的治疗。西地那非是一种处方药,需遵医嘱服用,脱离指导用药可能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西地那非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3月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明令禁止的非法添加物质,亦属于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法官提醒:

商家与个人在经营保健类食品时,必须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在购进保健食品前应审慎查验食品质量合格凭证,严禁在食品经营活动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同时,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品一定要仔细鉴别,提高对有毒、有害食品危害性的认知,切莫轻信虚假宣传,避免对自身健康造成损害。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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