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偷拍盗摄事件时有发生,手段也愈发隐蔽,不仅威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还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23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起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设备犯罪典型案例,强调必须全环节、全链条打击整治偷拍盗摄黑灰产业。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刑庭审理一起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案件,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被告人张某为牟取不法利益,通过使用自己购买的改装工具及二手小米CC9手机,自行将手机违法改装成具有偷拍功能的设备。改装后的手机外观和普通手机一样,耳机插口有改装的微型摄像头,内置软件进行息屏录制。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查证,改装后的小米CC9手机属于窃照专用器材,至被查处时,张某已非法生产、销售改装过的小米CC9手机共7部,销售总金额人民币52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