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吉林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规范治理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月31日起同步执行。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吉林省第三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的项目有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输液港(植入式给药装置)植入术2个项目。各地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在不高于部(省)属医疗服务价格前提下,调整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部(省)属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请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及部(省)属医疗机构于2024年12月31日起同步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