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八里堡人民法庭首次以“执保”案号办理诉前保全案件,以保促调,成功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吉林某汽车租赁公司从事二手车销售及租赁,因有顾客长期拖欠租金不给,于是其法定代表人胡某到法庭提起诉讼,希望通过诉讼要回款项。庭长宋东昇通过查阅卷宗发现,每件案子标的都不大,于是联系到原告了解具体情况,原告表示这些被告均联系不上,无奈才到法院起诉。承办法官随即联系了案件被告,发现被告电话空号、始终处于通话状态、呼叫转移状态,均无法接通。
考虑到如果直接立案的话大概率都需要公告送达,于是承办法官向胡某释明诉前保全措施和预期后果,胡某提交申请诉前保全材料后,法庭及时作出裁定。被告在相关财产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法院,承办法官对被告释法明理,引导被告树立诚信底线,同时告知其相应的法律后果,被告同意立即还款或和原告公司协商还款,原告公司在未进入诉讼的前提下通过诉前保全达到了预期法律效果,该批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