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车主都有过这样的经历,驾车时突然前方路面出现一个“坑”,躲闪不及,车辆遭受一记“重击”,造成车辆受损或爆胎。公路上的坑洼成了车主的梦魇,发生此类事故时,如何索赔?向谁索赔?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3年5月,冯某驾驶小型汽车途经某路段时,因此路段路面破损、有坑洼且无警示标志,冯某车辆辗轧道路凹陷致车辆右侧前、后轮轮胎、轮毂损坏。经交通治安巡逻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冯某无责任。因发生事故路段归道路养护部门管辖,交通责任认定书中的道路养护部门为某镇政府。为维护自身权益,冯某将某镇政府诉至长春市绿园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镇政府赔偿车辆维修及更换轮胎费用共计3740元。
庭审中,被告某镇政府辩称,对责任认定无异议,对于原告的合理损失可以依法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案涉公路段的养护责任主体为某镇政府,根据原告提供的现场照片、车辆受损照片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证实,因某镇政府对道路出现的破损没有进行及时有效养护,致使冯某驾驶车辆在经过案涉路段时车辆右侧前、后轮轮胎、轮毂受损,某镇政府应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具体损失数额,根据原告提供的维修清单及发票,可以证实原告因维修及更换轮胎共花费3740元,该费用应由被告某镇政府承担。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某镇政府赔偿原告冯某车辆维修及更换轮胎费共计3740元。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