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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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利用“手机口”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男子被判刑

接到“00”或“+”的境外电话时,大家多数会觉得是诈骗电话,但若来电号码是本地的,你还能继续保持警惕吗?两部手机,一张电话卡,境外拨来的网络电话秒变国内来电。

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手机口”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

什么是“手机口”?“手机口”是手机对手机式电诈手段的简称。诈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架设GOIP、VOIP等设备,将境外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信电话,致使被害人在接到电话时显示为本地号码。二是运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连接境外诈骗分子,一部手机连接国内被害人,以达到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的目的。

2023年9月至11月期间,邹某为获利,准备两部手机,购买音频录音将两部手机对接,通过“飞机”聊天软件联系上线,由上线发送二维码下载PG手机软件,并为邹某提供登录账号,邹某分别使用两部手机登录“插卡端”和“语音端”,由上线远程控制软件操控两部手机拨打诈骗电话,每小时给付邹某400元至500元不等报酬,并以虚拟货币变卖成人民币方式向邹某结算。邹某分别从5人手中购买5张电话卡用于上线拨打诈骗电话。经查,共有4名被害人接到以名下有“百万医疗保单”,若取消按照指示操作名义的电话,共计被骗95万余元,邹某从中获利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为其提供帮助,致使他人财物被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邹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此次犯罪中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邹某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宽处理。

被告人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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