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快了,就像做梦一样,这么多年要不回来的钱,法院三天就要回来了,我真是太激动了啊!”
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从立案、调解到结案仅用了三天时间,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2013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郭某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原告王某提出借款请求,出于多年友情及信任,原告共借给被告120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并承诺于2016年10月1日前还清全部借款。然而,郭某并未如期还款, 王某近十年来多次讨要无果后,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
王某当天来院立案后,诉讼服务中心内勤送达组立即拨打被告电话,准备通过短信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但被告电话无法接通。内勤组工作人员及时与办案法官取得联系,反馈送达结果,在得知情况后,法官与原告取得联系,原告得知电话无法拨通后,情绪十分激动,向法官诉说近十年的追款历程,如今被告已经搬家至外省,她也没有办法找到。于是,法官一方面耐心倾听原告心声、安抚焦虑情绪,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原告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并向其释明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及采取保全措施的优势。
第二天上午,原告向法官提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由于原告年事已高,不会使用电子支付,法官助理耐心地一步步指导其操作,顺利完成申请保全相关事宜,并利用午休时间制作保全裁定及财产保全所需的其他法律文书,成功于当日下午冻结了被告的微信、支付宝账户,但并未足额查封到被告的财产。
第三天上午,法官等来了被告的电话,电话中被告向法官质问为何冻结其微信、支付宝账户。面对被告的质询,法官向其宣读了原告起诉状内容,讲清拒不还款的后果,并劝说被告珍惜与原告之间的多年情谊。经过长时间沟通,最终被告同意一次性偿还12000元的借款本金及4000元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于被告在外省定居,无法回长出庭应诉,法官便通过线上调解方式组织双方签署调解协议。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及诉讼费等共计16190元,原告亦申请解除了对被告的保全措施,该案得以妥善化解。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