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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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口角之争”引纠纷 法官调解当庭“买单”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多多少少都会有摩擦碰撞,但是要切记“有话好好说,冷静莫打架”。近日,农安县法院城郊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口角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2023年11月,原告汪某在被告李某经营的药店内购买药品后向营业员索要发票,营业员称老板李某不在店里无法开具,让其下午再来。当日15时左右,原告再次来到药店向被告索要发票,但李某没有提供,随后原告拨打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要求对此行为进行查处。在此期间,原、被告发生口角,原告当场用手机进行录制,被告上前抢夺手机,二人就此发生肢体冲突,致使原告受伤入院治疗。后因民事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汪某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其住院期间的各项损失共计9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发现该案事实比较清楚,矛盾根源主要集中在双方内心上,双方都憋着一股气,不愿退让。法官秉着实际化解双方矛盾的理念,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做疏导工作,商讨调解方案,并从侵权行为、因果关系、过错程度等方面辨法析理。一方面告知原告,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要理性平和,不能采取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方式,另一方面提示被告要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遵守行业规范。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双方认识到自己打架行为的不理智、不妥当,最终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将赔偿金额从9000元变为3000元,被告当场履行,二人最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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