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指挥中心民警接到驾驶人报警称,自己驾车行驶至珲乌高速珲春方向85公里处时,右侧一辆车号吉H1N***的白色轿车突然变道,与自己的车辆险些发生事故。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调取了举报人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对该事件进行核实。在查看监控视频后,民警锁定了对方车辆,并联络到了驾驶人。当民警将被举报驾驶人吕某传唤至延吉分局,并将监控视频证据向其出示后。面对证据,吕某承认自己当时变更车道的行为的确影响了正常行驶后方机动车。
随后,交管大队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吕某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行政处罚。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