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执勤民警在延吉北站口,对一辆号牌为黑B的小型白色轿车拦截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马某博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因一直未更换证件,马某博驾驶证状态现为逾期未换证,目前并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质。
发现此情况,驾驶员也显得始料未及。经询问,驾驶员称一直忙于工作,在换证期限内忘记更换证件,当天是坐朋友车出门,看见朋友开车有些累了,便自告奋勇“换班”。民警告知驾驶员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称确实是自己疏忽大意了,没有在换证期限内更换驾驶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延吉分局对驾驶员马某博实施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速民警温馨提示: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需时刻注意自己证件的日期。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