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综合运用面对面、背靠背调解与全过程释法答疑等方式,妥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赢得了多位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化解冲突展笑颜
离婚借贷两案结
“法官,我是被告的妈妈,他俩离婚我管不了,但是他俩买房子的钱是我出的,我现在啥都没有了,该怎么办啊!”电话那端,被告的母亲一度泣不成声。法官首先安抚了她的情绪,然后解释她所说的借款和儿子儿媳的离婚是两码事,如果真有借款方面的纠纷,她也可以去提起诉讼。经过法官耐心的解答,电话那头的女士终于不再哭泣。
案件开庭前,法官突然接到书记员打来的电话。“岳法官,你快来,当事人吵起来了!”闻讯法官迅速赶往法庭。法庭内,法警正在维持现场秩序,并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当时的场景。参与争吵的不仅有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还有各自的母亲。法官当即敲响法槌,告知双方旁听人员应遵守的法庭纪律,如不停止争吵,继续扰乱法庭纪律将会面临的法律风险。鉴于现场情况,法官没有僵硬的进行先行调解,而是以开庭的方式让双方都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在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后,感受到双方情绪也趋于平稳,法官才展开调解工作。从开庭到调解,虽然经历了两个多小时,但双方的态度已经由最初的剑拔弩张,到最后有商有量。同时,了解到男方母亲已经就借款问题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而女方针对其诉讼请求也没有异议,法官当即尝试在此案件中一并进行调解。最终,离婚案件得以调解结案,男方母亲在听取双方的财产分配方案后决定撤回借贷案件的诉讼。
宣判之前再调解
握手言和愿履行
2023年5月,薛某将其名下的出租车白班承包给杨某,杨某每日向其缴纳80元任务款。2023年8月,杨某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杨某对承包的车辆造成损坏,且在事故发生后不再承包车辆,薛某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车辆停运损失及保险上浮费用3000余元。
案件标的虽不大,但双方对车辆维修时间、合同约定内容争议很大。法官在庭前、庭上及庭后一直坚持做双方工作,但二人均称不是钱的事,必须灭一灭对方的嚣张气焰。法官在宣判前,再次拨通了被告的电话,对其认为的焦点问题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最终被告给出自己愿意赔偿的数额,并希望法官可以帮助其同原告进行商议。最终,此案在宣判前得以妥善解决,原告直接收到了被告赔付的款项,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上诉之前再答疑
放弃上诉并给付
在该起健康权案件中,原告蔡某与被告胡某发生口角,被告将原告头部打伤,花费医疗费200余元。但在原告头部受伤后,被告因有事要驾驶车辆离开,原告怕其受伤一事无法解决,故跳坐上被告已经启动的车辆。在此过程中,原告左脚被车辆轧伤,造成左踝骨折,共花费各项费用2万余元。被告同意赔偿原告头部受伤费用,但认为原告的脚伤并非自己造成,所以拒绝赔偿。
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发现该侵权案件的焦点在因果联系及过错归责上,如先行调解不善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而径行判决又不利于解决双方问题,所以法官决定在庭审中让双方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但庭后调解工作依然不顺利,被告始终坚持原告的脚伤与他无关。鉴于此,法官在撰写判决过程中更加注重文书的说理性,列明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文,并在送达过程中提醒被告如不服判决,需要注意上诉期。被告在收到判决后的第十天左右给法官打来电话,想要调阅庭审笔录。法官在交接笔录复印件时,再次认真为他讲解庭审中他的表述、原告方的证据、判决书中的证据认定、事实认定与裁判依据,最终被告当场表示对判决不再上诉,并向原告支付判决款项。
下一步,宽城法院将继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寻高效、便民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足感。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