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巡逻一、二大队民警在珲乌高速公路敦化收费站口进行联合执勤执法。14时50分许,民警对车号为鲁R***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货车存在违规装载行为。该车是辆“轿运车”,该车上排装运的电动车明显超出“轿运车”头,属于超长违法行为,民警在检查中还发现,该车辆的右前车轮已经严重摩损,也没更换,存在安全隐患。
民警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驾驶员隋金某因实施违规载货超长、超高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驾驶员当场将上排运载超长电动车后移,消除超长违法行为,隋金某又和车主电话沟通,让驾驶员到敦化市内购买新的轮胎,更换后再上路行驶。
高速民警提醒:超长的轿运车的行车危险性极大,车身加长、自身重量超出等因素将导致车辆的惯性增加、轮胎负荷加大,容易引起爆胎、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驾驶员定期检查轮胎是确保行车安全的基本要求。通过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轮胎的磨损程度、是否存在裂纹、鼓包等损伤,以及气压是否保持在正常范围。这些问题若被忽视,可能会在行驶中突然爆发,导致轮胎爆胎、漏气等严重后果,威胁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