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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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莫让信任遭遇“危机”

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四马路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纠纷,它往往涉及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经济交往。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四马路人民法庭成功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此前,被告向原告借款5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了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及还款利息后,原告将借款转入被告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3年6月,原、被告双方补签了一份《借款协议》,在明确被告向原告借款事宜的同时,更改了借款期限,并增补了违约责任。协议载明,如被告不按期偿还借款,原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若原告因实现该债权发生实际损失均由被告承担。

由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银行转账记录、借款协议予以认真核对,确定其时间、金额以及交易双方的信息是否与借款协议相符合。同时也仔细梳理了原、被告对于事件的详细描述,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

法官指出,被告应按照借款协议如期履行还款义务。随后,法官以讲法和说理相结合的方式,从双方的沟通中寻找突破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三期付清本息。

下一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优化调解流程,加大案件在诉前、诉中的调解力度,做到定分止争。同时建立健全民间借贷调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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