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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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公婆媳孙对簿公堂 倾情调解洒泪相拥

化解家事纠纷,需要的往往不只是公正的审理,还有矛盾双方的冰释前嫌。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家事纠纷案件。老两口一纸诉状将儿媳与年仅两岁的孙子诉上了法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022年9月1日,冀某因突发病进入医院治疗,从入院起一直昏迷不醒,于2024年3月离开人世。因其妻子高某的经济状况无力承担夫妻双方的扶养义务,故冀某的医疗费与护理费由其父母承担了下来。冀某的父母在其治疗期间共垫付医疗费、外购药费、护理费共计356818元。因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由保险公司直接转账到冀某的银行卡里,卡内的金额需要冀某父母与妻子共同签字才能取出。但高某拒绝签字,并表述卡内款项应用于孩子日后上学与就业使用。老两口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高某返还他们在冀某住院期间垫付的费用。

失去至亲本就心痛,此时产生矛盾纠纷更让人难以平静面对。张艳伟法官在仔细了解相关案情后,及时找到了双方情绪的“出口”。二位老人认为其承担的医疗费与护理费是垫付,真正具有扶养义务的是儿媳高某,并且二人年事已高,需要这笔费用养老。高某则认为自己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孩子刚刚出生不久,正是要用钱的关键时期,她对自己和孩子的未来产生深深的担忧,所以认为这笔保险费应作为自己和孩子未来生活的一个保障。

在梳理完相关材料后,张艳伟法官开始对双方进行调解。她鼓励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携手渡过失去亲人的痛苦。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都吐露了自己的心声,也都知晓了对方的不容易,双方当庭抱头痛哭。高某对未来的担忧在二位老人的关怀下得到了缓解,二位老人的丧子之痛也在同高某之间的亲情中得到了释放和宣泄。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重归于好。

家事审判是一门彰显司法智慧的“艺术”,既要体现司法力度,也应运用“柔情解法”。下一步,宽城法院将继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创新家事审判理念,实现法与情的良性互动,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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