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根据《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和《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以促进大学生实训基地高标准建设,实现大学生来(留)长高质量实习实训为目标,经研究,拟开展2024年第一批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认定工作。
申报认定基本条件:一是企业主营业务符合长春市“3转、4强、7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在长春市依法注册成立并稳定经营3年以上,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突出贡献,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二是企业软硬件基础较好,规章制度健全、运营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曾发生违规违纪事件;三是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意愿和能力较强,近年来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较多,留用率较高,能够提供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实习实训岗位,每年开展实习实训工作不低于20人次;四是具有完善的实训管理制度,配备有较强实践能力和较高教学水平、综合素质的专职或兼职实训导师和管理人员。五是能够为外省市实训学生提供免费住宿条件。
认定流程: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单位直接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向长春市人才服务局提出认定申请;长春市人才服务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由市人才服务局对入选企业进行实地踏查,经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拟建立实训基地名单;拟建立实训基地名单经审定后,在指定网站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申报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