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9日
首页
第A02版:[要闻]

长春市购房补贴政策出台

农民和高校毕业生购房群体给予专属购房补贴

近日,《长春市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出台,普惠性购房贷款贴息和消费券、“以旧换新”政策,以及农民、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等政策礼包,为春城购房人送来满满诚意。

购房补贴

发放形式更加多元化

据了解,根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长春市购房补贴发放形式较以往更加多元化了。

对于购房人给予普惠性补贴,其中,贷款购房的给予贴息补贴,一次性付款购房的给予每套1.5万元的购房消费券。贷款贴息政策是指用公积金、商业贷款购买本市主城区、开发区新建商品住房,按初始贷款金额每年给予1%财政贴息(最高贴息1万元/年),贴息期为3年,按月等额发放。

对于“以旧换新”的购房人,即在政策执行期内,先出售二手住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旧换新”个人,贷款购房将贴息比例提高至2%(最高贴息2万元/年),一次性付款购房消费券提高至3万元/套。

对于农民和高校毕业生购房群体,给予专属购房补贴。对进城农民购买本市主城区、开发区个人唯一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留长就业并在长春市行政区购买省内首套房的,按照博士、硕士、本科8万元、5万元、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补贴形式的申领流程简单化

由于《实施细则》中涉及的补贴形式比较多,所以在此也特别提醒广大购房人,申领各种补贴的平台、申领时间、需要提供的要件等必须记准。

首先,贷款贴息的补贴无需额外申请,但要注意贷款抵押登记时间最晚截至2025年2月28日,过期未完成抵押登记的就不能享受贴息政策。贴息资金是按月发放至主借款人还款银行卡的。

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的购房人申领购房消费券要注意,需要关注“长春住房租赁”公众号,注册并登录账号后申请普惠性或“以旧换新”购房消费券。这其中,“以旧换新”购房消费券还需通过系统对二手住房成交信息校验,符合条件方可申请。申请成功的,可获得购房消费券核销码。购房消费券核销码需要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新房合同绑定,绑定后才能十足抵用购房款。

在政策执行期内,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仅首次购买的可享受贷款贴息或者购房消费券政策。

对于进城农民购房,需凭户口本、村委会身份证明材料、购房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名下储蓄卡等,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https://zc.zsj.changchun.gov.cn),注册账号信息,填写申请表单进行申请,申请时间最晚可延长至2025年1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购房后,可到房产所在县(市)、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申请。

值得广大购房人注意的相关事项

对于《实施细则》,还有一些值得广大购房人注意事项。

首先,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还是符合“以旧换新”政策购房人出售的二手住房,能享受到补贴的范围为长春市主城区、开发区,不包含双阳区、九台区及各县(市)。

其次,细则提到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未登记确权项目房屋、二手住房,也不包括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非住宅房屋。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除新建商品住房外,还包括二手住房和实际用于居住的公寓。

再次,贷款贴息或购房消费券、进城农民购房补贴、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可叠加享受。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与“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支持的“安家补贴”等不得重复享受。

最后,从补贴发放时间上看,除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外(购房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起),合同签订或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均需自2024年8月15日0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贷款购房的购房人,完成抵押登记时间可延长至2025年2月28日24时,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申请时间最晚可延长至2025年1月31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