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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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赊猪肉不给钱 执行给力全兑现

家住农安县的柴女士是一名经营肉铺生意的小商户,其主要业务就是为周边饭店提供肉食产品,生意虽然不能说是红红火火,但凭借勤劳肯干也积累了一批稳定客源,日子过得算是有滋有味。但谁知一件意料之外的事情,却打破了这份美好。

原来,在柴女士的客户中有一名姓李的先生,李先生开的饭店常年采购柴女士的猪肉,由于从未拖欠过货款,二人合作非常愉快。2017年,李先生又向柴女士订购了大批猪肉,可这一次他却提出了一个要求——赊购,考虑到之前李先生从没有过拖欠行为,柴女士便爽快地答应了下来。但谁知道,一直等到年底,李先生也没有把货款打给柴女士,经过盘点,拖欠的货款已有上万元,这时候的柴女士只能一遍遍地向李先生讨要,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柴女士只好将其起诉至农安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李先生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柴女士给付货款10086元。

虽然法院已经作出裁判,可李先生就是不肯履行判决义务,柴女士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李先生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但其统统拒不接收。干警又多次电话联系李先生,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可李先生不仅声称不认识柴女士,甚至还把执行干警的电话全部拉黑。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走访李先生户籍所在地并进行财产调查。发现李先生已从户籍地搬离,而且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并不气馁,他们明白眼下当务之急就是找到李先生,只要能够找到他,那么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于是,干警又在村里开展调查,经过耐心细致地走访后,干警获悉李先生此时正与妻子在德惠经营门店,于是立刻驱车前往,在李先生的店里,干警再次向李先生释法明理,向其说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你一定要认清形势,千万不要因为这一万块钱,而成为‘老赖’,如果拖着不还,不仅要承担逾期给付期间迟延履行金,而且还要承受法院依法采取的其他强制措施”。李先生在认识到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后,主动承认了错误,向柴女士道歉,并归还了全部货款,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太谢谢你们啦,孩子他爸一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照看孩子,这个肉铺承担了我们娘俩大部分的生活开销,这笔钱能要回来,解决了我一块心病。”在收到货款后,柴女士难掩喜悦的心情,特意制作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神速执行”的锦旗送给执行干警,向其表示感谢。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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