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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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时政]

【退市新规讲堂】之

财务类强制退市

2024年4月30日,沪深交易所修订发布了《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严格退市执行。为了让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相关规定,防范投资风险,今天向大家介绍上市公司出现哪些情形时,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大家一起学习吧!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六)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是指最近一个已经披露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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