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努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既达到了高效定纷止争的目的,又实现双方企业共赢。
被告B公司因施工需要,与原告A公司签订了《产品供销合同》,A公司依约向B公司提供混凝土管等材料后, B公司一直未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底共欠货款40万余元,导致A公司资金周转发生严重困难,多次催要货款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B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民营企业,如果一判了之,不但企业信用受损,而且还会影响双方的合作,经过与原被告的多次沟通,发现双方具有调解的基础,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被告一次性给付40万余元货款。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切实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更是维系了双方间的合作关系,形成良好局面。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努力将调解的作用落到实处,寻求案件最佳解决方案,助推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铁东法院将不断深化司法能动性,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提升涉企纠纷的化解效果,以实际行动为铁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