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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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实质化解纷 长春二道法院高效调解为民解忧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金燕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经过二次发回重审的案件,最终以调解圆满结案。

2009年至2013年,原告组织农民工以施工队形式为被告提供劳务服务进行施工,双方签署《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等多份合同,合同为单价合同,被告已支付部分工程款,尚欠部分工程款未给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被告提起反诉,表示多付原告工程款及利息工程款,要求原告返还。

本案为中院二次发回重审案件,在庭审前,承办法官就双方证据进行仔细梳理发现,双方签署多份合同,涉及多个施工项目及众多施工人,且由于时间跨度较大,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结算时间、结算方式、结算人均存在多次变化,双方在对账时存在较大分歧。同时,案件经过一审、二审、二次发回重审,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不断增加,矛盾也逐渐加深。

考虑到双方争议较大,矛盾较为突出,如果一判了之,未必能实质性化解双方间的矛盾,为妥善处理好原、被告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承办法官在对案件事实有了初步判断后,多次和原、被告沟通,缓解双方间的对立情绪,积极开展调解。法官多次进行“面对面”“背对背”调解,向双方耐心释明法律规定,厘清法律责任和义务,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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