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桦甸工作组民警在红石收费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多用途货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从收费站出口驶来,民警当即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驾驶员徐某出示了车辆的临时行驶号牌,经民警检查发现,该车临时行驶号牌的有效期是6月7日至14日,已处于过期状态。对徐某询问了解到,从长春提车后忘记办理机动车号牌业务,被执勤民警查出后才发现临时行驶号牌已过期。徐某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高速民警提示:“临时号牌”是作为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证明,也称作“临时行驶车号”,每一张临时号牌都设有有效期限,凡是临时号牌超过有效期限仍驾车上路行驶的,均视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