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法院准备完毕,等待指示出发。”
“现在出发!”
6月18日,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度下,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开展“夏日闪电”执行行动,对被执行人盖某位于宽城区某小区一套住房进行强制腾迁。本次行动邀请公证处、人大代表共同见证执行。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盖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盖某偿还某银行59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盖某未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为保证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得以实现,二道法院决定对盖某名下房屋实施强制腾迁。
行动开始前,执行局召开动员部署会,就腾迁过程当中应注意事项、人员分工等工作做了细致全面的讨论安排,并制订腾迁工作预案,确保各小组分工明确、密切配合,保证整个行动规范、合法、有序开展。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各司其职,有条不紊进行强制腾迁的执行工作。法警维持现场秩序,执行一组人员进行现场指挥,配合专业开锁人员对案涉房屋门锁进行更换;执行二组人员协助公证处对案涉房屋进行公证并完成室内物品清点登记;执行三组人员进行现场勘验。整个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历经1小时,此次强制腾迁行动圆满完成。下一步将对涉案房屋进行司法拍卖、处置。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