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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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都市]

长春房协发布《关于长春市我行我速住宿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风险提示的通告》

该公司被投诉未及时返还承租人房屋押金

近日,长春市有关部门接到多起投诉,反映长春市我行我速住宿服务有限公司在从事房屋租赁经营活动时,未及时返还承租人房屋押金等情况,长春市房协就此发出风险提示,提醒市民要注意研判房屋租赁风险,谨慎选择。

16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对有关长春市我行我速住宿服务有限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踏查采访,长春市民王先生称,2023年2月,他在网上租了一套房子,当时对方称自己是物业,不收取中介费,于是就与该公司签了一年合同,押金1850元,每个月1850元的房租。2024年2月17日合同到期,合同上写着20个工作日内退回押金,但20个工作日到了,押金返回成了难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民与长春市我行我速住宿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时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业主将房屋出租给长春市我行我速住宿服务有限公司,租金每个月一交,而该公司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时,租金则是半年或是一年收,就是这样,该公司还有时拖欠业主的租金,导致业主要求收回房屋时,自己的房子还在出租给他人,房屋难以收回;还有一个问题是,市民租用长春市我行我速住宿服务有限公司的房屋时,合同到期后,押金返还成了问题,基本上都是一拖再拖就是不退。

对于市民反映的此类情况,16日上午,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来到了长春市我行我速住宿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位于长春高新开发区前进大街2255号阳光经典的22楼,该公司还在营业中,公司内有一名市民正在向公司的工作人员讨要她的房屋租金。

该名工作人员看到记者后,询问记者来意,当记者表达要求采访该公司有关房屋租赁的相关情况时,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的领导不在,有些情况他也不清楚,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目前,仍有很多市民与长春市我行我速住宿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相关情况正在处理当中。

为此,长春市房协发布《关于长春市我行我速住宿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风险提示的通告》,通告中称,长春市我行我速住宿服务有限公司未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房屋租赁经营活动。近期多起投诉,反映该公司未及时返还承租人房屋押金。

为防范风险,请广大市民、各网络信息平台、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与长春市我行我速住宿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房屋托管、租房交易等租赁经营活动时,注意研判风险,谨慎选择。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实习生 赵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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