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巡逻一、二大队民警在珲乌高速公路敦化收费站口执行“五一”安保任务,13时40分许,民警发现一辆摩托车载着人要驶入高速公路,民警立即拦截进行安全检查。
经检查询问得知,这是夫妻二人骑摩托车进行自驾游,并且夫妻二人都有摩托车驾驶证,他们想要骑摩托车走高速公路去龙井游玩,了解情况后,民警对该夫妻二人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告知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载人,当前正是“五一”假期,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大,摩托车载人上高速公路非常危险,并劝返两人走国道。
高速公安提醒:两轮摩托车不能在高速公路载人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