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利用诉前调解机制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据了解,被告刘某在路上开车时不小心将闫某撞倒,当事人治疗花费3万余元,办案法官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双方均表示出诚意,并就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场给付1.5万元赔偿款,做到案结事了。
韩宜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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