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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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八旬老太状告其女 法官调解修复亲情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驻综治中心审判团队负责人张楠楠成功调解一起母女之间的不当得利纠纷,双方当事人向法官表示感谢。

原告弓某与被告陈某系母女关系,2014年12月,陈某受弓某委托将弓某位于长春市二道区某小区的房屋以39.5万元出售,陈某将其中29.5万元交付给弓某,剩余10万元代为保管,双方约定每年9月陈某向弓某支付该笔存款利息2000元。现弓某年逾八旬,体弱多病,退休金不足以维持日常生活和医疗费用支出,在2023年多次与陈某商议返还其代为保管的钱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于是弓某向综治中心审判团队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楠楠考虑到该案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且双方当事人关系特殊,直接判决可能会让母女的关系降至冰点,不利于家庭和睦。于是法官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对被告进行劝说,告知陈某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向弓某返还代为保管的钱款,且必要时还应给付赡养费,履行扶养人应履行的义务。经过法官多次耐心倾听和答疑,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弓某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双方都向法官表达了深深的感谢。

法官表示,家事案件的处理不能一判了之,不仅解“法结”,更要解“心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同时,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用情理法交融的“最优解”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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