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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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拒绝以任何理由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

反诈宣传进校园 “警”心为青春护航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刑警大队走进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在各学院内开展多次防范电信诈骗宣讲活动。

活动中,反诈民警聂硕以近期各高校发生的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例为切入点,向在场的广大师生分析刷单返利类、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冒充熟人类、网络虚假交易类四类电信诈骗的诈骗套路、防范诈骗技巧。重点讲解了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假冒他人身份、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刑事处罚条例,提醒大家要时刻牢记,不当之利不得,不义之财不拿,不法之事不为。妥善保管好个人“两卡”,拒绝以任何理由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个人身份信息!

此次反电诈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师生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认识和了解,切实提升了学校师生的反诈意识和防骗能力。下一步,经开分局将继续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结合,常态化开展反电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校警防范合力,营造浓厚的校园反诈氛围。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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