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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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法治]

不小心转错账 对方拒不还款怎么办

现如今,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便利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手指只需在手机和电脑上轻轻一点,转账即刻完成。但“手滑”转错的故事也经常出现,因为不小心输错号码、名字导致转错了人,对方收了钱款后却拒不还钱,甚至拉黑、删除自己……如果碰到这种情况,难道我们只能“自食苦果”吗?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2024年1月,某公司会计小刘在向员工发放月工资时,在搜索公司员工姓名“王一某”时,误将“王二某”错认成“王一某”,将6530元工资错误发放至王二某账户,而王二某已是某公司退休人员,无需发放该款项。2月,会计小刘再次发放工资时意识到错转工资,便将情况上报至公司。公司负责人多次联系王二某请求其退还6530元,但王二某拒不偿还,声称从未收到过此款项,某公司遂起诉至九台法院,并提供向王二某实名注册的银行账户转账的银行流水以及其多次拒不还款的相应材料,请求王二某退还某公司全部错转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某公司在办理工资转账时,因输错收款人姓名,导致将款项错转至被告王二某的账户,被告取得涉案款项无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原告某公司作为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作为得利人的被告王二某返还错转的款项,故法院对原告某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致使对方受损的法律事实。该项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任何人不得基于他人之损失而获得利益”。目的是为了调整财产变动中失衡的利益关系,由于得利人取得不当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人,由此形成了以不当得利为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面对天降“横财”,切勿在金钱面前迷失自我。同时,在享受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带来的便利时,也要在每次使用时仔细核对收款人的名称、账号是否正确,一旦发生转错账的情况,记得第一时间联系对方,并收集和保存好相应的证据,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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