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我省开展2024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单位范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单位)、省直及各市(州)政府驻外办事处以及其他具备承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的单位。项目实施期为1个自然年度。
项目内容:组织举办国家及全省性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专项活动,开展县外、省外劳务输出及劳务项目对接、重点企业现场研学,建立域内外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培育发展劳务品牌,举办劳务品牌培育研讨、宣传推介活动。
各地申报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在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公示。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