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10时许,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长春分局巡逻四大队民警在长春北收费站执勤,缉查布控系统报警显示,一辆吉A6***Q号牌黑色轿车驾驶人驾驶证异常,民警立即对正要驶离收费站的该车予以拦截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苏某的驾驶证已于2023年10月份到期,过期已达5个月之久,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然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苏某辩称自己平时工作忙,一直没有关心过驾驶证的问题。
民警对苏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提示其抓紧到当地车管部门换证,防止因未按时参加审验造成更大的危害,并当场对苏某开具了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对苏某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苏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态度诚恳地接受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并对民警的提醒表示感谢。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