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上交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2.上交所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包括:
(1) 虚假申报,是指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并撤销等行为,引诱、误导或者影响其他投资者正常交易决策的异常交易行为。
(2)拉抬打压股价,是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明显偏离股票最新成交价的价格申报成交,期间股票交易价格明显上涨(下跌)的异常交易行为。
(3) 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是指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维持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的异常交易行为。
3.投资者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的,上交所可对其实施以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口头警示、书面警示、将账户列为重点监控账户、要求投资者提交合规交易承诺书、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限制投资者账户交易、认定为不合格投资者。
4.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审慎开展科创板股票交易,投资者不得滥用资金、持股等优势进行集中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的正常形成机制,可能对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大额交易,投资者应选择适当的交易方式,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分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