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1号)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我省将开展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
一是开展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年度企业薪酬调查的调查范围为九个市(州),调查对象为18个国民经济行业中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和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23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3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调查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4月。
各地要严格按照下发的部级样本数量和结构,做好样本的确认、补充、替换等工作。要加强对样本企业的调查培训,指导督促企业通过薪酬调查信息系统及时上传数据。要压紧压实数据质量责任,按照《企业薪酬调查数据质量控制规范》(2.0版本)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数据审核流程,做好数据复核、抽查等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统筹安排好部级、省级调查,于4月30日前完成部级样本上报工作,省级样本于5月30日前完成填报。
二是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重点调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重点调查的调查对象为平台企业和在平台接单、通过提供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23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3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调查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4月。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取本地区重点平台企业或在部级调查平台涉及的城市范围外,组织实施重点调查。调查数据于4月30日前通过光盘形式交换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三是做好制造业人工成本季度监测。制造业人工成本季度监测在长春、吉林、辽源、延边4个部级定点监测市(州)开展。监测对象为13个制造业行业大类中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监测的时期指标分别为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监测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
有关市(州)要把握好工作节奏,指导、督促监测企业于每个季度后15日内及时通过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系统在线填报上一季度数据。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好各级、各类调查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保障措施,加强考核评估,确保调查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