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巡逻二大队在通化南收费站对号牌为辽A186**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陈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超过有效期,民警随即将其带至执法站进一步核查。
经核查,驾驶员陈某的驾驶证有效期至2022年1月,状态为注销可恢复,属于“无证驾驶”,不具备驾驶资格。陈某称不知道驾驶证还有有效期,平时工作忙,疏于了对驾驶证的管理。
民警对陈某讲解了有关驾驶证的相关知识,并告知更换驾驶证的注意事项,陈某对民警的耐心讲解表示感谢,称幸亏发现得早,没有酿成大错,并表示会尽快去恢复驾驶资格再驾驶车辆。民警对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