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翟君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特向翟君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本案原告系一家经营门窗制作的个体工商户,其与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承揽合同,约定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制作窗户并负责安装。合同签订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定金。后原告按约履行了义务,将定制窗户及时制作并安装完毕。被告却迟迟未将合同尾款给付原告,经原告多次催要,仍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
本案标的额不足2万元,金额较小,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为高效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在阅卷后,联系原被告双方详细了解案情,了解到被告公司年底缺少流动资金,故一直未能结清尾款。法官多次联系被告,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在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仍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亦未放弃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经过不懈地沟通协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该案仅用几天时间便高效解决。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