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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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时政]

长春市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近日,长春市医保局发布《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市属、县(市)区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依据相关文件要求,长春市将整合规范及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本次整合规范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5项。其中,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项(人工授精、取卵术、取精术、胚胎移植等),并废止原23项涉及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规范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8项(中药贴敷、中药泡洗、中药化腐清疮、中医穴位放血治疗等),并废止原22项涉及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肝功生化类医疗服务价格25项;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5项。本次规范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于2024年1月29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长春市属、县(市)区属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请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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