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纠纷案件。
2023年9月25日,被告杨某驾驶小汽车在长春市宽城区黑水路附近与陈某发生交通事故,被告杨某对本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本次事故致使原告吉林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停车场科拓红芯版视频免取卡收费系统(车牌识别道闸一体机)完全损坏,无法使用。而该停车场位于黑水路,车流量大、停车需求高,地产公司认为因杨某侵权行为造成停车场无法使用而致使其收益受损。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及其投保保险公司(以下简称A保险公司)赔偿损失近6万元。
被告A保险公司认为地产公司报价过高,故申请对科拓红芯版视频免取卡收费系统实际损失进行市场价格鉴定。本院司辅办法官助理范斌、姜卓群受理委托后,案件进入鉴定程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初稿后,被告A保险公司在异议期内针对鉴定报告提出9点鉴定意见,双方争议较大。见此状况,两位法官助理预测到此案件鉴定费用较高,周期较长,便主动找到双方当事人协商,结合初稿从程序和技术角度对案件进行剖析。
与此同时,办案法官那立新细致了解案情,并与两位法官助理就案件争议焦点反复沟通研究,找准平衡双方利益的最佳方案,指导当事人运用调解方式缩小分歧、解决纠纷。最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由A保险公司在15日内一次性给付地产公司赔偿款44000元,被告A保险公司撤回了鉴定申请。案件得以妥善化解。此次调解不仅避免了原告地产公司因鉴定周期较长,无法修缮闸机系统而进一步扩大损失,也为被告A保险公司减损1万余元。
法官寄语:在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背景下,“鉴定+调解”的模式一方面使案件争议关键事实有了专业性参考意见,可以明确案件调解方向;另一方面使当事人对纠纷处理结果形成合理预期,最大限度发挥出调解的优势。下一步,宽城法院将主动构建多层布点、多点衔接、多方参与的多元解纷体系,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理念,加强协调联动,抓好抓实“三源共治”,充分发挥出法“鉴定+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