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执行局便对新一年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特别强调要加强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开年第二周,执行局全员便已热情高涨地投身工作,经过干警们辛苦地起早蹲守和贪黑查找,仅用一周时间就执结小标的案件8件,执行回款6万余元,迅速打响了新年执行“第一枪”,取得了工作的良好开局。
在李某与王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王某驾驶车辆追尾李某驾驶的小型专用客车,导致李某受伤。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书约定王某给付李某各项费用总计32000元。案件进入执行后,王某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月9日早上6点,法官和法警冒着严寒前往王某住处合隆镇某小区,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面对法院拘留措施的强大威慑,王某恳请给其一段时间让其筹款,经过3个小时,王某筹措资金29000元,双方也顺利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欠款于5月1日前还清。同时,法官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王某表示下次一定遵守和解协议的约定,早日将欠款还清。
在张某与魏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魏某拖欠张某门市房租金长达一年时间不予给付。张某诉至法院后,法官依法作出判决。执行立案后,魏某依旧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官遂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法官起早来到魏某住处进行蹲守,经过5个小时,上午10点,魏某终于出现,法官遂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魏某当场履行5000元,并承诺余款5000元于一周内支付。
张某:“真的非常感谢法官,这钱对方一直说还但一直不给。申请执行后,我没想到这么小的案子,法官能够这么积极为我执行,感谢法官辛苦的奔波。”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