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
王某系上海一家大型企业在四平市的销售人员,自2009年起便在该企业从事销售工作。2022年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被用人单位以不服从单位管理,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四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王某与企业均对仲裁结果不服,双方诉至法院。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收案后,在对案件进行梳理的过程中发现王某在该企业已经工作了13年时间,熟知企业规章制度,并对该企业也有着比较深厚的感情。而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虽然不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在其安排王某进行培训的条件和内容上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
庭审后,办案法官认为,虽然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分歧较大,但该案还是有调解的可能性。通过办案法官多次与王某进行沟通,打开王某的“心结”,耐心倾听王某“吐苦水”,深挖王某内心真正诉求。另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的释法明理工作,在法理和情理上劝解企业同意支付补偿金。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意向。在法院的见证下,企业和王某“握手言和”,王某在节前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补偿金,双方同时向法院申请撤诉。
今后,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力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