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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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时政]

2024年度长春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调整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9日,长春市就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核定及上限、下限

(一)缴存基数核定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3年度(自然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缴存基数上限、下限

长春市(含外县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暂执行25224元,待2023年长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后,再做调整。

长春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二、办理方式

(一)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入口办理。

(二)到单位所属辖区分中心、分理处综合窗口办理。

三、申报时间

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9月30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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